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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里的AED设备打得开吗?检察公益诉讼畅通急救“最后一公里”
时间:2022-08-25  作者:周浩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“取AED不用扫码了,按压设备箱后就能开箱拿走。”近日,健杭社区卫生服务站门口,检察官细细查看AED(自动体外除颤器)的设备箱,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“回头看”。

AED (自动体外除颤器)是指经国家药品督管理部门注册,依法批准上市销售、使用,具备自动识别可电击心律、自动电击除颤功能,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,供社会公众使用的便携式急救设备。当患者因室颤导致心脏骤停时,通过AED电击和人工心肺复苏结合的方式能让心律恢复正常,普通民众经过培训亦能使用AED设备,这是心源性猝死最为有效的一种急救手段。2021年1月,杭州市政府出台了《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》,针对AED设备的配置、管理、使用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范性要求。

今年5月,上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,虽然公共场所基本覆盖了AED设备,但仍存在一些不足,如部分车站未配置AED设备;部分AED设备未在公共场所标注位置;取用方式繁琐复杂,需要扫描设备箱上的二维码并注册app;只有具备AED使用资质的人员才能打开设备箱;用于紧急情况开箱的安全锤存放位置不显著等。一旦遇到突发情况,从寻找AED设备到开箱取出和使用,极易错过救援最佳的“黄金4分钟”,影响抢救的成功率。

对此,上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,针对上述问题,于6月9日下午在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,AED投放企业代表、AED配置企业代表、相关主管部门、红十字会代表参与听证,上城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了政协委员、行政法学专家、医药领域专家、法律专业人士以及“益心为公”平台志愿者担任听证员。会上,各方针对AED设备的配置、管理等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,为检察机关推动AED设备规范性配置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。如大部分听证员认为,除了调查发现的问题需要完善之外,还需要强化AED设备的宣传培训,增加社会公众对AED设备的作用、使用方法等的知晓度;有的听证员认为,在强化AED设备管理的同时,应完善AED设备的大数据平台,使AED设备取用信息化、智能化和便利化。会后,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相关主管部门针对现存的各项问题及时整改落实。

目前,相关主管部门已积极履职,车站已依法配置AED设备;AED设备取用模式由原先的“扫码开箱”转变为可按压式或手拉式打开;存放AED设备的商场、汽车站、小区、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也落实了地点标注和日常管理工作。检察机关同主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,打通AED设备救援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社会公众生命和健康安全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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