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年佳节,眼看着身边的朋友都成双成对,孤身一人的小张深叹一口气,打开了某社交平台软件,想在上面看看,能不能找到自己的天涯芳草。
好巧不巧,就在这一晚,小张遇到了自己的“有缘人”小美,两人渐渐熟识,还成了男女朋友。
“想要衣服。”“买!”
“想要耳机。”“买!”
“家里人出事了。”“帮!”
在小张眼里,小美是一个单纯活泼的女大学生。小美提出想要买东西时,小张总是毫不吝啬,特别是当小美告知自己家人出事需要一笔钱时,小张更是二话不说地转账,甚至使用借呗等平台套现来满足小美的需求。
陆陆续续,小张一共向小美转了二十余万元。但渐渐地,小张觉得有些不对劲——自己明明从来没有见过小美,这样大笔大笔地转账付款,是不是有被骗的可能呢?于是,小张让小美把钱还给自己,但小美百般推诿,无可奈何下,小张向公安报警。公安机关经过一番侦查,终于找到了小张的网恋女友,才发现所谓的“小美”竟是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陈某,其之前向小张索要钱款的理由也都是编造的。
经审查,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依法提起公诉。经审理,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小侦释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小侦提醒
网络情缘迷人眼,身份核验需周全;
甜言蜜语藏陷阱,金钱往来多思辨;
虚拟世界多伪装,转账汇款留凭证;
真情何惧面对面,守好钱袋莫轻心。
注:文中涉案人物名均为化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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