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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侦有料# 前员工钻空“仅退款”,百次“零元购”终落网
时间:2025-03-11  作者:李铸峰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随着电商行业飞速发展,网购已成为了日常购物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网购毕竟不同于日常购物,无法在购买时立即确定商品质量,为保护消费者权益,各大电商平台先后推出“仅退款”功能。这本是一项保护消费者的便捷举措,但是却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,利用“仅退款”功能,干起了不法勾当。

“三、二、一,上链接!”

小王是一名电商平台运营人员,2023年10月入职某家电子商务公司,负责该公司的直播运营,在公司直播过程中上架商品链接。基于对小王的信任,公司还把后台主账号交给了小王,以便其在直播过程中操作。

入职一段时间后,小王看到公司有一款项链很不错,便也下单购买。待项链到货之后,小王却不满意,于是想要申请退货退款。但是因其个人原因,小王没有及时退回项链。

之后的某一天,小王突然想到,自己手上有公司的主账号,具有处理售后事宜权限,其中就包括同意“仅退款”。于是,小王发起了仅退款,并且用主账号同意了自己的“仅退款”申请,在没有退回项链的情况下,成功收到了退款。

2024年4月,小王从该公司离职,但他手机上还登录着公司后台主账号。基于此前“仅退款”没被公司发现的侥幸心理,小王再次动起了歪心思……

下单——收货——申请“仅退款”——利用主账号同意“仅退款”——“零元购”!

小王一次次享受着“零元购”带来的“快乐”。期间,小王发现部分心仪的商品已被公司下架,于是偷偷用主账号在后台操作上架,下单购买后又再次下架。神不知鬼不觉,至2025年1月,小王竟通过这种方式下了100多单,收到的商品一部分被他挂在某二手平台出售,一部分转赠给了家人,还有一部分还没来得及处理,堆积在家中,涉案商品总价值高达数万元。

然而,终有东窗事发的一天。公司在清点货物时发现部分货物有异常,遂通过收货地址确认是前员工小王所为。公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小王很快被抓获归案。2月下旬,小王因涉嫌盗窃罪被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。

小侦释法

【盗窃罪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小侦提醒

君子贵诚,诚善于心。“仅退款”不是免费午餐,消费者应当诚信行使手中的权利,切勿为了一时贪心“零元购”,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之事。

同时,公司也应当强化内部管理,尤其是对账号权限的管理。在员工离职后,公司应及时收回或撤销其所有权限,防止离职人员利用账号进行非法操作,保护自身免受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。

注:文中涉案人物名均为化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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